據英國《每日電訊報》12月2日報道,為了保護囚犯人權,西班牙監獄釋放了一批殺人犯、強姦犯和恐怖分子。受害者團體表示抗議,當局也擔心他們出獄後危害社會。
   米格爾?里卡特1992年曾綁架、強姦並謀殺了西班牙瓦倫西亞地區的3名少女,1997年被判處170年監禁。不過已經於11月29日獲釋,服刑總共16年。監獄主管提醒說:“他的回歸對社會應該沒什麼好處。”
   此外,伊內斯?里奧參與23起謀殺案,被判處4000年監禁。鑒於她是重犯,2008年獲釋日期到來之際,西班牙方面追加其刑期至2017年。不過,歐洲人權法庭此前裁定此舉違法,要求放人。幾個星期之內,包括3名強姦慣犯和多名恐怖主義者在內的50多名重犯已經走出監獄,。
   西班牙法律規定,任何人服刑期限不能超過30年,獄中表現良好還能減刑。為確保最危險的犯人們入獄坐滿30年,法庭會判處較長的刑期,罪犯減刑就從總數里扣,延長羈押時間。但歐洲人權法庭批評西班牙超期拘押犯人,侵犯人權。西班牙因此被迫釋放犯人。
   有受害者團體集會抗議歐洲人權法庭的裁決,擔心有的罪犯出獄後危害社會安全。西班牙恐怖主義受害者協會還在馬德里組織游行,約有20萬人走上街頭表示抗議。
   面對歐洲人權法庭的裁決,西班牙政府和司法機構均表示無能為力。首相拉霍伊曾公開批評有關判決,但同時表示除了服從別無選擇。司法部長魯伊斯-加利亞東也對此表示遺憾。
   (來源:中國日報網?信蓮?編輯:王琦琛)  (原標題:保護人權 西班牙釋放重犯惹眾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c10dczv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