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共103家,明年起職工工傷須到定點機構治療
  羊城晚報江門訊 記者周怡敏報道:日前,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江門市中心醫院、江門市五邑中醫院、江門市人民醫院等103家醫療機構為江門市首批工傷定點醫療機構。2015年1月1日起,江門市工傷保險參保人員發生工傷事故後,應當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治療,才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據悉,按照新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應到工傷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並提供真實身份進行登記。情況緊急、長期駐外、因工出差的職工發生工傷,可先就近急救或搶救,但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後,應及時轉入江門市的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在國外、港、澳、臺地區(簡稱境外)因工受傷而進行急救、搶救治療的費用,工傷基金可按規定予以報銷,申請報銷時提供的病歷或費用結算單等資料需經國內具有公證資質的公證機構翻譯,社保經辦機構將按照工傷職工與境外醫療機構結算醫療費用時的匯率換算為人民幣進行報銷。
  最新規定還明確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範疇。對於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疾病所發生的費用、符合出院條件拒不出院繼續發生的費用、未經參保屬地經辦機構批准自行轉入其他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費用和其他違反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對在已實行實時結算的工傷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並已認定為工傷的參保職工,其出院時,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只需支付基金報銷以外的自費項目即可辦理出院(第三人造成傷害的除外),有利於減輕用人單位及工傷職工的經濟負擔。編輯:實習編輯  (原標題:江門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確定 首批一共10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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