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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 阮占江 通訊員 鄭孟軍、邱桔
  身為社保局局長、副局長,利用職務便利或超越職權,擅自減免單位應繳社保基金,違法辦理社會保險,或伙同他人私分社保基金。記者今日從湖南衡東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濫用職權、貪污罪等多項罪名依法移送審查起訴的衡東縣社保局局長段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據查,犯罪嫌疑人段某,身為衡東縣社保局局長,利用管理衡東縣社保基金徵繳發放工作的便利,超越自己的職權,擅自減免金虎集團、縣糧食局應繳社保基金,違法辦理其父母參加社會保險,給國家造成社保基金9354835.7元的損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私分社保基金630194元,個人實得530194元,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之便,為水運公司職工解決參保身份轉換,收受水運公司20萬元現金,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之便,挪用社保基金10萬元給他人進行經營活動達十個月之久,且至今尚未歸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犯罪嫌疑人董某伙同國家工作人員,貪污社保基金3萬元,涉嫌貪污犯罪;犯罪嫌疑人董顆紅身為企業工作人員,非法占有本單位職工交來的參保協調費15萬元,涉嫌職務侵占犯罪。
  犯罪嫌疑人唐某、劉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縣社保局副局長,伙同犯罪嫌疑人段學文,超越自己的職權,擅自減免縣糧食局應繳社保基金和內退人員生活費,共計給國家造成社保基金損失1117759.9元,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原標題:衡東社保局局長伙同他人私分社保基金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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